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,不少高校不再全封闭管理,北大、武大等恢复校友出入校权限,部分高校还允许校外人员入校。推动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共享,重新引起各方讨论。
早在1995年,国家体委就下发了《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开放的通知》,鼓励、倡导有条件的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,以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健身需要。新修订的体育法也明确提出,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。不过,20多年过去了,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的情况仍比较罕见。
高校、中小学是体育资源较为集中的地方,标准跑道、篮球场、足球场等各类场地设施相对齐全,但在节假日、寒暑假往往处于闲置状态。推动校园向社会开放,盘活闲置的体育资源,有利于让社会公众享受到更加方便、更加优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,有利于推动校园体育和群众体育融合发展,但这么多年来迟迟难以推进,主要原因无非两条:谁来管?怎么管?
也曾和不少学校领导聊天,提到校园向社会开放的问题,得到的答复往往是毫不犹豫的否决。比如,开放后,校园安全怎么保证?体育设施谁来维护?在校园场地上出现事故了怎么办?有一堆麻烦问题需要提前准备预案。的确,换位思考,校园开放对社会公众有若干好处,但对学校本身而言,要担负的责任太多,且完全不在本职工作范围,没有理由更没有动力推动开放。
所以,要推动校园体育设施开放,首先应该从学校的角度去考虑问题。校园开放不是法定义务,确保校园安全恰恰是法定责任。对外开放后,怎么确保校园安全,不应该把责任扔给学校。谁主导谁负责,体育主管部门、属地政府应该主动承担这项责任,比如规划校园开放红线,与教学区进行隔离,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管理,对体育设施的投入和更新维护,纳入群众体育范畴一体规划等等。学校本身不应承担过多责任,但可以感受到、享受到群众体育与校园体育融合的成果。让学校打消顾虑、愿意配合、看到成效、赢得口碑,这是推动校园体育设施开放的核心关键。
事实上,扬州在探索校园文体设施对外开放上有过创新探索。比如,第十九届省运会,不少比赛就是利用了市属高校的一些体育场馆,为办赛节省了不少经费;比如,一些新建学校,在规划设计之初,就为对外开放预留了空间和条件,只是没有好好利用起来。对政府部门而言,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而言,“花小钱”“用巧劲”推动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,是一件非常“合算”的事,这比新建若干场地设施的投入要低很多。(大洋)